
1、严格执行汽车排放标准,全面实施在用车辆的检查/维护制度(I/M制度),控制在用车辆的排放污染,在维修作业过程中,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净化装置。严格执行车辆噪声抑制技术标准,确保修竣车辆的消声器和喇叭技术性能良好,在维修作业过程中,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消声装置。
2、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维护机动车维修市场秩序,保护机动车维修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机动车运行安全,保护环境,节约能源,促进机动车维修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3、维修检测设备及计量设备检定合格证明等相关材料;维修管理制度等相关材料;环境保护措施等相关材料。维修经营许可证申报材料:领取并填写《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申请书》机动车维修根据经营业务的范围可分为三类,可以根据自己所经营业务的内容申领相应的申请书。
4、第十一条 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实行出厂合格证制度(汽车小修和部分专项修理除外),维修质量不合格的车辆不准出厂。汽车维修业户在车辆维修竣工出厂时必须按竣工出厂技术条件进行检测并向托修单位提供由出厂检验员签发的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道路客运经营,是指用客车运送旅客、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具有商业性质的道路客运活动,包括班车(加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一)班车客运是指营运客车在城乡道路上按照固定的线路、时间、站点、班次运行的一种客运方式,包括直达班车客运和普通班车客运。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保障运输安全,发挥车辆效能,促进节能减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适用本规定。
幼儿园人车分流管理制度如下:第一条进一步强化学生交通安全知识教育。通过安全教育平台、晨会等多种形式,定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增强安全意识。第二条本校实行人车分流,禁止机动车(执行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供电车、警车等特种车辆除外)驶入校内并停放。
幼儿园车辆管理制度如下:本园小汽车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和调度,各部门需要用车必须提前一天申请,说明用车时间、地点,并填写派车单,办理。所有人员因工作用车必须由办公室根据轻、重、缓、急合理安排,不经办公室批准,驾驶员不准私自出车,私自出车发生事故损失由用车人和驾驶员共同承担。
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学校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遵守交通规则,不疲劳驾车,不违章驾车。
使用校车的学校(园)必须建立有关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
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档案存放需有序,查找方便,并应做好防盗、防火等六防工作。档案如有损坏应及时修补,电子档案要及时备份。各班组负责人要对本部门使用的档案资料的完整性、有效性负责。
建立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制度:根据国务院第709号令《关于备案程序、备案材料、备案受理、备案变更、备案项目后监督检查、备案不收费、备案结果公告等国务院规定内容的规定》的要求,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遵守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规定的机动车维修经营标准等。
【太平洋汽车网】汽车维修行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有与其作业内容相适应的专用维修复车间和设备、设施,并设置明显的指示性标志;有完善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包括报告程序、应急指挥以及处置措施等内容;有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有齐全的安全操作规程。
在车辆维修作业中,严格执行作业规范和三级检验制度。认真填写、整理车辆技术档案和维修档案,按规定签发竣工出厂合格证。维修中坚决杜绝使用假冒伪劣配件。
第一部分岗位职责企业负责人职责l、遵守国家及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宣传、贯彻国家有关汽车维修的方针、政策,模范遵守本企业各项规章制度,贯彻执行与外单位签定的合同。
1、车辆管理制度:\x0d\x0a\x0d\x0a第一条本公司为使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及有效使用各种车辆,特定本办法。\x0d\x0a第二条公务用车辆由总务部门负责管理,分别按车号设册登记管理。
2、篇一:公司车辆管理制度范本 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合理有效的使用各种车辆,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更有效的控制车辆使用,最真实的反映车辆的实际情况,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以及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状况以及保养和维修的及时、经济、可靠,特制定本制度。
3、第四条——车辆应由专任司机驾驶,需由他人驾驶时,应善尽驾驶人责任。专任司机应每周实施定期检查及保养,以维持机件寿命,确保行车安全。第五条——车辆的有关证件及保险资料统由管理部保管,并负责一切违规费的缴纳及维修。
4、公司行政公务车辆,工程管理中心行政车辆、项目部工程管理车辆统一由人事行政部管理和调配,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调配车辆。各标段综合部是公司人事行政部的派出机构,负有管理本标段行政、工程车辆职能,有权对本标段车辆实施统一管理和调配。
5、以下是关于车辆停放管理制度的相关介绍:各物业处对所管物业项目区内车辆依法循章开展管理工作:需要收取车辆保管费的负责按物价部门收费规定收取车辆保管费。各物业处应熟悉掌握小区(大厦)车辆流通情况车位情况:合理布置安排优先保证业主使用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