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执业药师不在岗时,药品零售企业可以销售乙类非处方药。根据查询相关资料显示乙类非处方药用于一些小伤小病,例如刮伤、擦伤、预防感冒等一些不需要执业药师开处方的药。乙类非处方药可以在执业药师不在时进行销售。
2、执业药师不在岗药品零售企业可以销售,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第二类精神药品。
3、《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违反上述规定,药品零售企业在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不在岗时销售处方药或者甲类非处方药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
4、根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规定,药品零售企业在执业药师或其他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不在岗时销售处方药或者甲类非处方药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下罚款。现在的执业药师实际上绝大部分是挂证、虚岗,并没有发挥药学服务的职能。
5、题主是否想询问“执业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会怎么样”?警告和罚款。根据查询中国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得知,按照《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规定,药品零售企业在执业药师或别的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不在岗时销售处方药或者甲类非处方药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下罚款。
6、根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规定,药品零售企业在执业药师或其他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不在岗时销售处方药或者甲类非处方药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下罚款。
1、不可以。药品批发企业可以把要销售给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批发商,也就是gsp达标的药品商业企业。也可以销售给零售药店,因为药店也有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常的情况下,只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并且该药品在他的经营范围里就可以。医药代表售卖药品给私人属于倒卖药品,是属于违法行为,构成犯罪。
2、律师解 倒卖药品涉嫌非法经营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不允许。药品批发企业的经营方式是批发,不能零售,否则属于超范围经营,按无证经营论处。另外,药品代理直接批发给消费者,应该是代理者的个人行为,他所在的批发企业很可能不知情,其实也是一种无证经营行为。无证经营、挂靠、过票是假药流入医药市场的重要渠道。
4、法律分析:不可以。药厂可以把药销给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批发商,也就是GSP达标的药品商业企业。也可以销给零售药店,因为药店也有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常情况下,只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并且该药品在他的经营范围内就可以。药品经营许可证分批发和零售。
5、不可以。根据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药厂只可以把药销售给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批发商,或是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店,所以是不可以卖给个人的。在购买药品时要注意看批准文号,药品的批准文号就是药品的身份证,绝无重复。
6、法律主观:个人倒卖药品属于违法行为,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犯罪。对个人倒卖药品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
1、正规药品串货违法。药品串货的,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如果情节特别严重的,则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窜货不算违法。窜货行为不受上述管理办法限制。可以防窜货管理系统针对企业产品的价格管理和窜货管理,有效的防伪保障,维护厂商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窜货是商业行为,其目的是盈利。经销商跨过自身覆盖的销售区域而进行的有意识的销售就是窜货。也称为冲货。
3、窜货可以分为良性窜货,恶性窜货和自然性窜货,如果是良性窜货、自然性窜货不犯法。如果是恶性窜货,属于违法行为。法律分析串货只要按照正规的操作比如有资质的销售方卖给有资质的买方(而且手续程序都正规),是不违反药品管理法和药品流通管理办法的。
4、医药串货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仅会侵害消费者权益,还会扰乱市场秩序,破坏医疗行业的健康发展。因此,政府应该对医药串货行为进行打击和惩罚,并且采取措施加强监管和管理,加强对医疗行业从业人员的资格认证和培训,提高行业的整体素质和水平。
1、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临期药品规定在3个月的就不可以卖了,其企业也需要重点检查拆零药品和易变质、近效期、摆放时间较长的药品。
2、一般药品在临期三个月以内就禁止销售了,在消费者知情,一般药品在距失效期3个月以内就不上柜台了,且药品短缺时,保质期不同:保质期大于300天,剩余保质时长小于保质期十分之一时长,禁卖;保质期小于等于300天,刺余保质期时长小于30天,禁卖。药物的疗效和有效性都是可以保障的。
3、法律分析:一般药品在距失效期3个月之内就禁止销售了。法律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三条 药品经营企业应当严格执行本规范。药品生产企业销售药品、药品流通过程中其他涉及储存与运输药品的,也应当符合本规范相关要求。第四条 药品经营企业应当坚持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禁止任何虚假、欺骗行为。
来说,医保卡购买的药品必须在医保药品目录内,超出目录范围的药品是无法通过医保进行报销的。在医保报销的计算方法中,未达起付线的部分,报销比例外的部分、超过报销额度的部分,都是无法通过统筹账户进行报销的。也就是说,购买的药品不在医保目录内,那么这部分费用是不会被纳入起付线的。
若某种药品未在目录内,则说明该药品未被列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中,一般情况下无法享受医保报销。即使一款药品未被纳入医保目录,仍可在医院、药店等地购买使用,但需自费支付。同时,一些地区会对当地居民开展特殊的医保政策,如新增药品目录、补助等,具体情况建议咨询当地医保相关部门或医疗机构。
不在医保范围内的药不能报销。使用医保外的药物是不可以报销的,医保报销只能报销在医疗保险之内的一些药物才可以,如果你是在它的使用范围之外的话是不可以报销的,而且这种费用是必须要自己去承担的,所以在选择药物的时候尽量跟医生沟通好。
如果需要使用不在医保目录中的药品,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与医生沟通:与医生沟通,了解是否有其他可替代的药品;自费购买:自费购买该药品;申请特殊病种管理:对于某些特殊疾病,可以申请特殊病种管理,以获得相关报销资格。
第三类丙类,这部分的药是不报销的,全部由个人承担。“甲类”药品是临床治疗必需的,使用广泛、疗效好,同类药品中价格较低的药品;由国家统一制定,各地不得调整,使用“甲类药品”所发生的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