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第三条 药品生产企业应建立生产和质量管理机构。各级机构和人员职责应明确,并配备一定数量的与药品生产相适应的具有专业知识、生产经验及组织能力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2、血液制品、疫苗制品的委托生产情况:根据《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血液制品、疫苗制品以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生物制品不得委托生产。
3、根据《关于贯彻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11〕101号)的要求,新版GMP于2010年3月1日正式实施,新开办药品生产企业和新建生产线、车间需按照新版GMP进行认证。
4、于2010年10月19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部长签署的2011年第79号令,《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下称新版GMP)已于2010年10月19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药品在生产、储存、流通、经营等环节对温湿度都有一定的要求,确保药品质量与安全。药品在冷库的温度应在2~10℃之间,而在阴凉库的温度不应该超过20℃;常温下的温库温度在0~30℃之间;各库房相对湿度应保持在45~75%RH之间。
药品质量保障:许多药品对湿度非常敏感,过高或过低的湿度都可能导致药品的化学性质发生变化,从而影响药品的疗效和安全性。防止霉菌滋生:在高湿度环境下,容易滋生霉菌和细菌,这些微生物可能污染药品,降低药品的质量。防止药品吸湿:一些药品如胶囊、颗粒等容易吸湿,湿度过高会导致药品变软、粘连,影响用药。
这样的温湿度范围有助于防止药品变质、失效或吸湿。过高或过低的温度可能导致药品分解或物理性质改变,而湿度过高则可能导致药品吸湿、潮解或霉变。因此,药品仓库应配备相应的设施,如空调系统和除湿设备,以维持适宜的温湿度环境。
在实际操作中,药品仓库通常配备有自动温湿度调控系统,通过安装温湿度计、空调、除湿机等设备,对库房环境进行实时监测和调节。工作人员需定期检查这些设备的运行状态,确保其正常工作。同时,对于易受温湿度影响的特殊药品,如疫苗、生物制剂等,可能需要采取更严格的安全措施,如安装专用的冷藏库或气调库。
如果湿气过大,会引起中药药材的含水量、化学成分、外形或体态发生改变,从而导致微生物的繁殖及害虫的生长。如果中药药材贮存不当,包装不够密封,就会吸收空气中的水分,导致含水量增高。而含淀粉、黏液质、糖类等成分怕潮易霉的中药药材,受潮后容易出现霉变现象。
比如,药品标识储存条件为:20℃以下有效期3年,20-30℃有效期1年,则应将其放置于阴凉库中,以确保其质量。药品仓库的温湿度管理需遵循特定的规范,确保药品在储存过程中的质量和有效性。通过科学的温湿度控制,可以有效延长药品的保质期,保护药品不受温度和湿度的影响,从而保障消费者的健康与安全。
1、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第十七条 洁 (区)的温度和相对湿度应与药品生产工艺要求相适应。无特殊要求时,温度应控制在18~26℃,相对湿度控制在45~65%。
2、温湿度要求:GMP车间的温湿度需要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通常是10~30°C,相对湿度45%~75%。 照度要求:GMP车间的照度需要达到1200lx以上。 地面平整光滑,无裂起砂和积水。 照明与供电系统符合规范要求。 防静电地板。 安全通道。 消防器材。
3、恒温车间的温度也是由需求决定的,不同的产品生产有不同的需求,就比如SMT恒温恒湿车间温湿度标准: 温度: 24±2℃ 湿度: 50±10%。半导体制造一般温度22~28 ,湿度45~60。药厂常规温度是18~26℃,也有一些低温或高温生产区等。
4、温湿度:应满足所生产品种的温湿度要求。2)洁净区内表面:洁净区内表面(墙面、地面、天花板)应平整、光滑、无裂缝、接缝严密、无颗粒脱落,以免积尘,便于有效清洁,必要时应进行消毒服务。3)洁净度:药厂洁净区分为ABCD,主要是空气中颗粒物和微生物的数量,必须达到该级别规定的洁净要求。
5、GMP知识培训等等,所以要求要有相关的技能和知识。每年还要进行体检等等。这些都是药厂做的,不用自己掏钱。如果在中药前处理车间,可能累一点,脏一点,到了洁净区,工作环境的温湿度是有相关规定的,30万级洁净区18-26摄氏度,45-65%湿度。工作还是很辛苦的,做完操作后,还是及时填写相关记录。
法律分析:GSP认证要求的药品储存条件应包括药品分类储存和符合药品储存要求的仓库。
法律分析:药品储存条件要有药品分类保管和符合药品储存要求的库房。其中常温库温度为0~30℃,阴凉库温度不高于20℃,冷库温度为2~10℃;各库房相对湿度应保持在45~75%之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法。
冷藏药品若在8℃-12℃环境中贮存小于8小时,没有必要采取任何行动,可正常使用。一般情况下,冷藏药品在8℃-25℃时可续用6天,25℃-40℃的为2天,而超过40℃则不可再使用。温度超过8度,理化性质不稳定,且时间越长,温度越高,药物发生变质的可能性越大。
常温药品储存环境温度应在0°C至30°C之间。 冷藏药品的储存温度不应超过20°C。 冷冻药品和冷藏药品的储存温度分别应为2°C至10°C。